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

Hamburger

漢堡,是個德國城市,也是刻板印象中,美式食物的代表。不過,感謝新學友國中歷史參考書在元朝歷史章節,提到了漢堡這項食物的典故,我才知道這兩個專有名詞並不只是同個譯名而已(註1)。

來自韓國超市的麵粉與Ralphs的絞肉。






因為想變成炸豬排的樣子,所以沾了麵粉;後來聽Nicole說才知道做漢堡肉真的需要用麵粉。






成品,後來把一部份拿去換菜色變隔日便當了。








漢堡肉便當。





另外則是Nicole的第二個學費便當;看來小考比作業佔分比例高多了,這次是漢堡肉,比孔子的三條肉乾行情高些。只是我很納悶為什麼連Terryl也有。




接著是用漢堡肉跟Dinlin換來的菜色,洋蔥炒肉片+瓜仔肉,另外是三島香鬆蝦仁粉。





註1:
相傳蒙古人當年除了養育郭靖之外,幹過最大的事就是西征歐洲,並把生吃馬絞肉的料理傳入歐洲,在之後就演變成吃熟絞肉,並夾上麵包。而後,在大航海時代(非哥爾˙羅傑所開啟的大海賊時代),因為存於船艙內的肉塊乾硬不好食用,為了能吃到柔嫩的肉塊,亦延續此烹調方法(漢堡港等處最為繁盛)。
於是,日後便將此食物以"發源地"名稱稱呼,也就是hambuger。我們應該慶幸,如果是用發明民族稱呼,那我今天要講的故事就是,為什麼這種美式食物要叫mongol,跟芒果(mongo)同音了;而且Burger King也得改名Mongol King(芒果大王),這樣聽起來很像剉冰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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